多臺塔吊同時作業時要如何防止碰撞?
1、堅持塔吊的作業原則
(1)輕塔讓重塔原則:兩塔同時運行時,無載荷塔機應避讓有載荷的塔機;
(2)低塔讓高塔原則:低塔在運轉時,應觀察高塔運行情況后再運行;
(3)客塔讓主塔原則:在進入他人塔機區域時應主動避讓主方塔機;
(4)后塔讓先塔原則:在重疊覆蓋區運行時,后進入該區域的塔機要避讓先進入該區域的塔機;
(5)同步升降原則:應根據具體施工情況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升降,以滿足立體施工的要求;
(6)動塔讓靜塔原則:在進入重疊覆蓋區運行時,運行塔機應避讓該區的停工塔機。
2、塔機應由專職人員操作和管理,嚴禁違章作業和超載使用,機械出現故障或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止使用,并及時予以解決。
3、夜間施工,要有足夠的照明,照明度不夠的,不能施工。
4、禁止兩塔吊同一時間、向一方向吊運作業,以防吊運物體及吊繩相碰,確保交叉作業安全。
5、每臺塔機上都需要有一名以上專職、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的指揮人員。
6、塔機同時作業時,不能隨意旋轉,并要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。
7、塔臂前端設置明顯標志,在使用過程中塔與塔之間回轉方向需要錯開。
8、有塔吊進行升(降)節作業時,需要事前與周圍塔機所屬工地的有關人員進行書面聯系,并懸掛警示牌,否則不能進行操作。
9、臨近工地的塔機,應相互協調,要有區域劃分和責任劃分。
10、兩臺塔機的作業時間要盡量錯開,盡量不要在同一時間、同一地點同時使用,以免發生碰撞。
11、幾臺塔機的塔臂高度不能在同一水平線上,要保持4m—6m的高度差。
12、對塔吊操作人員和起重指揮做好安全技術交底,以加強個人責任心,塔機進行回轉作業時,二者要密切留意起吊臂的工作位置,留有適當的回轉位置空間。
13、指揮信號明確,用旗語或對講機進行指揮。